各团支部:
按照学校团委相关要求,现将我司2017-2018年度团内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、对象及要求
1.时间范围:2017年5月—2018年4月
2.应到会人员:共青团员+28岁以下中共党员
3.评议对象:公司2018年4月在册的全体共青团员(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)。
注:28岁以下中共党员默认保留共青团团籍,须作为团支部大会应到会人数,但不作为评议对象。
4.评议要求: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依照《团章》要求,对照团员标准,认真检查自己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以评促改,全面促进我司共青团员的成长成才。
二、评议内容
团员: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、工作情况进行回顾,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、检查。重点检查理想、信念方面,检查自己是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检查自己是否学习刻苦努力,生活勤俭节约,工作认真负责;检查自己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中。
团员干部:重点检查自己是否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是否投入到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建设中,是否认真履行本职工作,带头加强学习、增强理论修养、提升工作能力。通过对照检查、学习总结,进一步将思想与行动达成统一,找准问题,增添措施。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,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、勤奋工作、勇于实践的青年模范。
三、团员教育评议流程
1.支部点到(大于支部应到会人数的2 / 3);
2.齐唱(奏)团歌;
3.评议对象逐一上台进行自我总结及批评;
4.参会支部成员对其开展批评,提出意见和建议;
5.团支部书记进行总结点评;
6.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,当场统票并宣布结果。
四、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认定
1.一票“优秀”记3分,一票“合格”记2分,一票“基本合格”记1分,一票“不合格”记0分。支部团员全部完成自我汇报之后,支部书记按照评议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评议结果的确定。注:支部成员评议结果为“优秀”的人数不得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30%。确定支部成员评议结果为“优秀”时,若出现同分情况,请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成员平时表现、支部建设参与度等情况确定评定结果为“优秀”的支部成员。
例:××支部成员共20人
姓名 |
优秀 |
合格 |
基本合格 |
不合格 |
评议分数 |
评议结果 |
备注 |
张三 |
16 |
2 |
1 |
0 |
53 |
优秀 |
团支部书记(无职务则不写) |
2.评议对象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测评会,若在会前递交了书面汇报材料,并委托他人在评议会上进行宣读的,可接受测评,但不计入到会人数;
3.评议对象因事请假未能参加测评会,但会前未递交了书面汇报材料,或虽然会前递交了书面汇报材料,但未委托他人在评议会上进行宣读的,不得接受测评,评议结果记为“不合格”;
4.无故缺席者,不得接受测评,评议结果记为“不合格”;
5.评议对象虽参加了测评会,但未上台进行自我总结及批评,不得接受测评,评议结果记为“不合格”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学院团委组织部将指派督导员到现场;
2.各团支部请于2018年3月26日-4月10日期间安排一次民主生活会;
3.各团员在会前认真填写《2017-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会个人情况汇报表》(附件2),根据此表在会中进行自我总结及批评,民主评议会结束《个人情况汇报表》由团支部书记统一收齐;
4.校区团委组织部将随机进行抽查,凡民主评议敷衍、走过场的团支部,民主生活会无效,需另行召开,否则支部成员评议结果均记为“不合格”,不得参与评优;
5.各团支部应作好会议记录,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·四推优、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;
6.各团支部请于2018年4月3日晚21:00-22:00将民主评议结果《2017-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登记表》(附件1)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及《2017-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会个人情况汇报表》(附件2)纸质档一并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(1教421)组织部值班人员处;
六、若有疑问,请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封月容,15723245221;陈豪,17780026852。